暨南大学海(境)外校级引智项目报销指引

发布时间:2018-07-12 发布人:

暨南大学海(境)外校级引智项目报销指引

  

校级海外引智项目的经费使用按照国家外专局关于印发《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外专发【201685号)相关规定执行。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的基本开支范围包括:国际旅费、专家工薪、讲课费、专家补贴、住宿费及城市间交通费。

国际旅费:经济舱直线往返机票,校级常规项目及海外姊妹大学授课项目不得超过12000元,卓越学者项目及国际著名期刊主编项目不得超过15000元(凭专家护照个人信息页及入境章页、往返登机牌、机票订单和差旅费报销单,由专家本人签字领取。返程登机牌可让专家拍照再打印出来,来程登机牌必须提供原件)。

住宿费: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校级常规项目及海外姊妹大学授课项目标准为不超过500/天,卓越学者项目及国际著名期刊主编项目标准为不超过700/天。凭有效发票、支出明细单据及差旅费报销单据实报销,支持不超过90天。

薪酬(适用于海外姊妹大学授课项目): 原则上需签订劳务合同,资助金额按实际授课量计算,标准为每学时500元(税前),每个月最高资助20000元(税前)。需提供专家在校期间每日工作安排,工作安排应加盖单位公章。

专家补贴:校级常规项目补贴标准为教授为800/天(税前),副教授700/天(税前),其余人员600/天(税前);不超过90天。卓越学者项目补贴标准为1000/天(税前)。需提供专家在校期间每日工作安排,工作安排应加盖单位公章。

讲课费:国际著名期刊主编项目及卓越学者项目讲课费标准为3000/场(税前)。校级常规项目讲课费标准为2000/场(税前)。需提供专家每场讲座的海报并加盖单位公章。

城市间交通费:最高资助不超过3000元。专家从出/入境口岸往返广州的经济舱机票、轮船二等舱和火车软席(含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软卧),凭往返登机牌和机票行程单,或铁路、轮船发票及填写完整的《差旅费报销单》报销。

注意事项:

1、专家薪酬、讲课费、专家补贴只能三选一。

2、报销费用时需附上《暨南大学国(境)外专家工作经费核算报告》,下载地址:https://wsc.jnu.edu.cn/list.html?11768

3、报销专家补贴、讲课费及薪酬需填写支出凭单并请外专本人在领款人一栏签字。报销人还需登录“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薪酬个税管理系统-委托清单列表”,模板选择“劳务费-其他(应发-现金)”进行网上做单导盘发放补贴、讲课费及薪酬(经费来源:5040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