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30 发布人: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党委各单位各类网络平台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暨南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暨党发〔2023〕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开展各新媒体账号、微信群、QQ工作群、网站等网络平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目标
坚持“谁建谁管”的原则,在2023年4月,以学院党委各单位、教职工、学生组织自查的方式,通过备案、整合、注销、解散等方式,对目前正在运行的以学院党委各单位、科研机构、群团组织等名义设立的账号、工作群、网站等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QQ、小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自查,推动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监管,完善登记备案。
1)以学院党委各单位、科研机构、群团组织等名义设立的各类新媒体账号、工作群、网站均在登记备案范围,实行“先批后建”、“先规后营”原则,未经授权或许可,个人开设的各类新媒体账号、工作群、网站不得使用学校、学院及相关科研、教学机构标识运行。
2)按照“非必要不建群”“谁建群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群定期梳理和清理。对于功能重复的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应进行合理整合;对于临时性、阶段性微信工作群,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注销或解散;对于长期未使用或使用频率过低的微信工作群、工作QQ群,应及时解散或注销。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备,相关报备信息详见附件一(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各类网络平台工作群登记表)。
3)所有以学院党委各单位、科研机构、群团组织等名义设立的各类新媒体账号,应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备,详见附件二(暨南大学各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众平台备案登记表)。定期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新媒体平台进行清理整合,不再使用的新媒体公众平台,需要及时办理注销。
4)所有以学院党委各单位、科研机构、群团组织等名义建立的网站,应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备,详见附件三(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网站备案登记表),并根据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年审事宜。
2.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安全。
各类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因采取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具体请按照《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网络宣传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暂行)》(暨医卫〔2022〕14号)文件执行。
3.明确责任,开展实名认证。
严格区分工作群和聊天群。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请出制度,群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或本专项工作人员,群主要定期对群内人员予以认定,对非群成员对象的人员要及时移请出群。
强化各类新媒体用户的信息安全保护,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有损用户权益的信息。
4.以上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暨南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暨党发〔2023〕5号)执行。
附件一: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各单位及部门网络平台工作群备案登记表.xlsx
附件二:暨南大学各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众平台备案登记表.doc
附件三: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各单位及部门网站备案登记表.docx
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党委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