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大家好!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精神,加强我校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新学年所有勤工助学岗位须重新申报,请各位同学于7月5日前将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上报,岗位申请资料交基础医学院418办公室,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设岗
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两大类:公共服务类岗位和非公共服务类岗位(见附件1)。公共服务类岗位按人数设岗,非公共服务类岗位按总工时数设岗,均按月考核发放工资。
2、在聘用学生时,优先安排获得或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并有意愿从事勤工助学工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学生人数超过10人的单位需单独制定《XX学院(馆、中心)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办法》以加强对本单位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3、在严格按照学院注册贫困生比例“按人设岗”后,对于贫困生比例较高又不能在本学院解决其岗位的,可参加每学期初第一、二周举行的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校内公共服务类勤助岗位大型招聘活动。
4、两类勤工助学岗位均应遵守“扶贫优先”原则,公共服务类岗位上岗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率要达到70%以上,非公共服务类岗位上岗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率要达到60%以上。每位学生在校内限兼一份勤工助学工作,杜绝重岗。
5、公共服务类设岗单位须填写并提交附件4《暨南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公共服务性岗位申请表》、附件6《暨南大学勤工助学用人单位对点人员登记表》;非公共服务类设岗单位须填写并提交附件5《暨南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非公共服务性岗位工时申请表》、附件6《暨南大学勤工助学用人单位对点人员登记表》。所有勤工助学上岗学生均须填写并提交附件3《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学生上岗信息表》存档。请各设岗单位将以上表格及《XX学院(馆、中心)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的电子版本以“设岗单位+2019勤工助学”为邮件名发送至wjiajia2019@163.com
二、关于工作考核与工资发放
1、本科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按月(次月25号左右)发放,每学期工作量不超过四个月。
2、工作考核表是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的重要依据,岗位指导老师务必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为保证工资的按时发放,请各设岗单位于每月1号前上交上月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7)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3、公共服务类岗位每人每月工作一般不超过30小时,特殊情况下允许加班,但要严格按照《暨南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公共服务性岗位加班申请表》(见附件2)进行申请,且总工时不超过36小时。
4、非公共服务类岗位采用时薪制,只接受处、院、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每月按照统筹分配的总工时数开展勤工助学工作。
三、其他情况
请各设岗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设岗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2:暨南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公共服务性岗位加班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