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是贷后管理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学生的个人贷款利益、毕业离校手续和学校、银行贷款管理的推进,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做好毕业确认与提醒工作,现将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续贷申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及个人信息更新
我院同学在校期间曾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2020届毕业生名单如下,如有同学不在名单内,请及时联系辅导员。
凡在校期间曾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2020届毕业生请于2020年6月13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具体操作流程为:
(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用学生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
(二)进入页面后,输入学生的身份证、密码进行登陆。
如果忘记用户名及密码,请按以下方式找回:
1. 按找回密码的操作提示重新设置新密码;
2. 与所在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合同的部门)联系,或致电国开行服务热线:95593。
(三)进入左侧“资料修改”,核对并完善最新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点击提交。
注意:
1、录入本人毕业和就业信息时请注意:已就业的学生请填写就业单位信息;升学的请填写本人研究生录取学校信息,未就业的请填写本人家庭信息;并根据就业单位性质进行选择,未就业的可选择“个人”。
2、变更原因统一为“毕业离校、毕业就业或毕业升学”。
3、“联系人信息”请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好的大学同班同学信息。
4、“个人信息变更”录入并提交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确认。
(四)点击左侧“毕业确认申请”,再次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情况等信息,确认全部信息都填写无误后,点击最下方 “毕业确认申请”。
(五)毕业确认后,点击“导出高校/生源地毕业确认表”。
二、导出确认表
贷款学生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份,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后将扫描件发送至1170974478@qq.com邮箱(发送文件时需备注清楚个人姓名),请各位同学于6月24日前完成。
三、注意事项
1、已经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首次登录该系统的毕业生,可选择通过登录页面下方“使用身份证登录”的方式来登录系统,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并进行有关个人设置;已经登录过该系统的学生密码遗失的,可以通过“密码找回”重置密码或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索取密码。
2、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如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应及时与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程序为:学生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攻读学校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由县(区)资助管理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审批通过后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由毕业生自付。
3、贷款毕业生由于发生休学等其他延迟学制的情况时,应及时与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4、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上线了优化结息、还款等新功能;刷卡还款以每月15日为界,每月21日银行进行扣款,自动转入下月还款时间。请毕业生务必仔细阅读,了解还款相关事宜,避免贷款违约。
5、每年12月20日前是还款最后期限,如果本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及时通知办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从2015年7月13日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其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在此之前已毕业的借款学生,其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7、借款学生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从2015年7月13日起,借款学生毕业时要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之日算起,最长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36个月底。
四、提前还款
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学生提前还贷款,2020年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的只还贷款本金,无利息。借款学生每个月(11月除外)随时可以提交提前还款申请进行提前还款。还款方式: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通过支付宝还款或者借款人到县级资助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
五、毕业离校及诚信教育
1、没有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及个人信息更新的、没有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学生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此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后期学院会进行相关诚信教育(时间待定)。
六、续贷申请
1、非毕业班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有续贷需求的须在7月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校将集中处理学生续贷申请。学生未在线提交续贷申请导致下学年续贷申请失败者,责任自负。续贷所需其他手续及材料,请贷款学生咨询当地县资助中心。
2、针对已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部分地方的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需要学生提供在校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个别地区有专门的生源地贷款续贷材料,需加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请各位同学将所需要的盖章的材料于7月5日前邮寄给学院辅导员,学院会统一办理(如果当地相关部门证明不需要原件可以使用扫描件,请各位同学将需要盖章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1170974478@qq.com邮箱,若当地部门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原件的,烦请各位同学将需要盖章的材料于7月5日前邮寄给学院辅导员)。无特定版式的生源地续贷证明学费及住宿费材料(见附件1),有需求的学生请自行填写,并将填写后的表格发送至1170974478@qq.com邮箱,截止时间7月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