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鼓励学生自尊自立自强,专注学习,激发新生学习热情、积极进取,根据《暨南大学“梓文励志奖学金(励志奖励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现将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已报到并获得正式学籍的2020级本科新生。
二、名额
我院共计5个名额。
三、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好学,自强不息。
2、已经取得当年秋季暨南大学本科入学资格的本科新生,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并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结合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制定了清晰的学习计划。
3、家庭经济困难。
4、已经获得学校其他助学金类别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受本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参评梓文励志奖学金(励志奖励专项)的学生,请于10月16日将申请材料交到医学院418,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学校奥园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最终评审,并确定奖学金资格。
五、申请材料
1、暨南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件(内地学生:身份证;港澳学生:身份证及回乡证;台湾学生:身份证及台胞证;华侨华人及外国留学生:护照)复印件一份(A4大小)。
3、校园卡复印件一份(A4大小)。
4、有意愿申请的同学需填写《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2),并提供当地政府出具的相应有效的困难证明文件,如低保证明、建档立卡户证明、中/底收入证明等,并撰写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关于家庭经济情况的说明。
5、所有申请同学根据本专业设置,结合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撰写制定不少于800字的学习计划,并提供高考成绩以及该成绩在所在省份的排名证明。
六、发放及考核
1、获奖学生的名单学校将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原则上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2、第一学年结束后,将对获奖学生的学业等情况进行评估。
3、因特殊情况,如中途退学等,已获奖学金款项的,需退还相应款项。
七、注意事项
1、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2、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复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者名单,并公布评选结果。
3、新生奖学金的发放时间一般不迟于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