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度院级荣誉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暨医卫〔2020〕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院级荣誉奖项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奖项名称 | 拟奖励名额 |
突出贡献奖(集体) | ≤3个 |
突出贡献奖(个人) | ≤3人 |
优秀教学工作者 | ≤12人 |
优秀科研工作者 | ≤12人 |
优秀学科主任 | ≤3人 |
优秀实验技术工作者(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 ≤5人 |
优秀管理工作者 | ≤2人 |
优秀班主任 | ≤3人 |
学生最喜爱的老师 | ≤10人 |
二、相关要求
1. 各单位于12月23日前将申报人的荣誉奖项申报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学院办公室邮箱omed@jnu.edu.cn,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评奖材料”,纸质版交到学院525办公室。
2. 每位教职工只能申报1项荣誉奖项。各系、所、中心、研究院对个人奖项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岗位数的10%,少于10人的单位,可提名突出贡献奖(个人)1名、优秀教学工作者1名、优秀科研工作者1名、优秀实验技术工作者(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名。
3. 优秀学科主任由学院根据中层干部本年度述职情况评选;优秀班主任由学院办公室根据2021年度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结果确认;学生最喜爱的老师由学院办公室根据2021年学院学生最受欢迎老师评选结果确认。
4. 申报表所填写业绩需为申报人或集体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内取得的各项成果。
5. 2020年受到表彰的老师今年不可参评同一奖项。
6. 各系、所、中心、研究院,各基层党组织、各管理团队可参评突出贡献奖(集体),需进行公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6.申报人、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党风廉政等各方面严格把关。
7.材料报送事宜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223480。
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
2021年12月6日
暨医卫(2020)7号 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pdf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荣誉体系申报表“突出贡献奖”(集体).docx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荣誉体系申报表(个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