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岗位设置与聘任合同签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9 发布人:

各位老师:

岗位设置与聘用合同签署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原则上所有2017年8月1日前来校的在岗、在编的教职工(包括教研、实验、工勤、管理)都需要与学校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现将合同签署工作安排发布如下。


一、签署范围

2017年8月1日前进校的教职工。其中,若2017年8.1日前进校时,已与学院签订了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可不参与本次合同签署。


二、操作路径:

请老师们登陆门户-办公应用-人事综合管理,首页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聘用合同(主岗)-个人申请,勾选新签申请,进行合同的确认及签署。


三、合同签署工作流程:

教职工填写个人信息(地址请填写家庭住址)-确认岗位职责与任务,提交-单位管理员(525办公室李老师)网上审核通过-教职工打印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签名及日期后,以系所为单位收齐,交给525办公室李老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的电子合同模板,前期已上传至系统,并分别匹配到个人。合同所规定的岗位职责与任务,均在大学相关文件基础上制定,其中:

管理、其他专技、工勤岗位职工可自己填写岗位职责与任务,合同信息页面有岗位职责(个人填写)选项,如个人认同单位所规定的职责与任务,则此项可不填写;如个人不填写,则默认以单位填写的职责任务为准。

2、签署合同前,请大家仔细核对岗位类型、教研岗位类型、岗位级别信息,核对方式:

登陆校内通知,https://www.jnu.edu.cn/2019/0701/c6186a355539/page.psp 《关于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拟聘岗位人员名单的公示》,下载自己所属的岗位序列拟聘名单查看。

3、教职工聘期由系统自动生成,一般为三年,即2017.8.1-2020.7.31,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已签署《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以下简称人才合同):1)未完成聘期考核的,则本次合同聘期与人才合同约定聘期一致(报到时已签署聘用合同的,未发生岗级变动的,不需要重新签署);2)已完成聘期考核的,则本次合同签署的聘期与人才续聘合同聘期一致。已完成首聘期聘期考核但未签署续聘期合同的,请等待人才工作办公室通知。

(2)专业技术人员在2017年10月1日获得职称晋升的,起聘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本聘期终止时间不变。

(3)管理和工勤岗位按最新岗级签署合同,合同开始时间以相应发文为准,聘期终止时间不变。

4、涉及以下情况的老师需要填写附件三《聘用合同变更书》:

(1)在聘期内湖的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升,岗级变更为获聘职称的最低一级岗位,岗级开始时间为获聘晋升职称所示日期。请这一部分老师,尤其要认真核对系统中所显示的岗位级别信息是否正确。

(2)发生工作单位变动的,变更合同与新单位签署,变更后的聘期开始时间自岗位变动日期始,结束时间不变。

5、一般情况下,学院不涉及双肩挑合同签署(双肩挑特指在行政楼任职),如有特殊会直接通知到老师本人。


请各位老师务必明确所在岗级聘期内需要完成的工作职责与任务,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最新通知,聘期结束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进行考核。


基础医学院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