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6 发布人:汪佳佳


各位同学:

为科学、规范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现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应实事求是,采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院系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对象为所有在校内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认定的程序

班级民主评议:

申请认定的学生提交相关表格到班级,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参见暨学【200752号文)(见附件1)进行评议,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等级(注意:等级分为一般经济困难、比较经济困难和特殊经济困难。其中,特殊困难学生人数不超过全部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10%),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认定表》(见附件2),报相关认定材料到院(系)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注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建档立卡户家庭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不幸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四、认定提交的材料学生需提交给学院的材料

提交《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进行复核认定。同时,上交《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即绿卡)做注册复核。

新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只需要提交《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五、认定工作截止时间及上交材料地址:

截止时间为2019626逾期不再受理。请各位班长按照有关要求,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医学院418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至wjiajia2019@163.com邮箱。

附件1: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小组认定表.doc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