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 发布人:学院办公室

各位同学:

本学年度将采用新学生一体化系统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网上申请和审批程序。(为防新系统不顺,申请表和汇总表已附后)为确保申请、评审工作顺利、公开、公正的进行,同时使奖学金能真正发挥激励先进,表扬优秀,调动同学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作用,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全体同学注意截止时间及时申请。

一、统一规定和说明

1、本学年内获得过国家有关部门学费全额资助者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励志奖学金。

2、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学生2018-2019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需达及格以上,即上学年成绩无任何不及格记录(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

3、受学校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者一律不得参与本学年奖学金的评选。无故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不予申请奖学金。

4、评审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结果须在班、系、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后才能上报。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5、所有需要签署个人姓名的地方,必须亲笔签名,打印无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人数:

励志奖学金的标准为5000/人,我院总名额为34人。

(二)申请条件和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校;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5、学习成绩优秀,其中,理、工、生、医、药类上一学年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0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无任何不及格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手续并经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生;

7、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参与活动并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优先考虑。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91016日—18


2.学生纸质版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

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申请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填写《暨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打印),递交班级民主评议,填写民主评议结果,上交所在院系审核。

(四)递交的申请材料:

《暨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递交的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将《暨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于20191018前交至医学院418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各班班长负责组织学生的班级民主评议,指导学生正确填报《暨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随意增减文字,否则申报无效。申请表中各项栏目需填写完整,没有相关信息的,要填“无”。申请表中的各级“意见”栏目需要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2、表格中“何时曾获何种奖励以及金额”“何时曾获何种助学金及金额”要如实填写具体的获得时间、名称、金额。

3、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4、申请者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项目的申报或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5、获得奖励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励志奖学金的各项规定,严禁高消费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6、转专业同学须联系原学院并按照原学院评审标准参评。

为鼓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其绩点应该原则上排在专业20%以内(即绩点在班级20%以内)。已经申请并获得过两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不再参与本次申请。

根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分配比例,按照各班困难认定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基础医学院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班名额一览表

班级 

2015

2016

2017

2018

临床医学本部班

5

5

4

2

临床医学深圳班

3

3

4

1

临床医学省二医班

2

1

2

2


暨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