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双有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3 发布人:学院办公室

各位同学:

2020届优秀毕业生、双有毕业生荣誉称号评审在即,现就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说明

(一)请严格按照《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修订)》及《暨南大学“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评选细则(修订)》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评选。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没有名额限制,只要达到评选要求即可获评;“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有评选名额2人,但在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国家级各项竞赛中获前三名者(集体项目排名前10%者)不受学院推荐名额限制。

(三)申请的同学必须今年7月份能按时毕业,否则无资格申请。

二、评审时间

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2064日—68

三、学生申报流程

(一)登陆方式:

根据《暨南大学网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前在校外的师生需先登录网址:https://webvpn.jnu.edu.cn,直接点击“学工系统”进行登录;或者选择点击“数字暨大”,在左侧业务应用选择“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登录。本系统只做基本资格筛查,具体条件以学院、学校审核为准。

(二)优秀毕业生所需材料:

1.《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

2.《个人获奖证明》(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综合查询——获奖情况打印,证明中已列出的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无须再附证书)

3.《个人获奖证明》未列出的奖学金或称号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清晰图片,如:等同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各类学院奖学金、全国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广东省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等(见下表)。其他无关荣誉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等同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奖项列表

序号

奖学金名称

具体要求

是否等同

1

国家奖学金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3

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

仅限一等奖

4

国家华侨华人学生奖学金

仅限一等奖

5

东莞翰森奖学金

仅限一等奖

6

“炬力创新人才奖”奖学金

仅限一等奖

7

格物奖学金

仅限一等奖

8

郁文奖学金

仅限一等奖

9

海马奖学金

仅限一等奖

10

国强传媒学子奖学金

11

“铭心”励志奖学金

12

郁文奖学金

13

黄乾亨基金奖学金

14

药学院威尔曼奖学金

15

78中文校友奖学金

16

“科顺股份•常春藤”奖学金

17

李玉杯优异学生奖学金

18

曾宪梓奖学金(只算一年)

19

计统88奖学金

20

广东华兴银行映山红奖学金

21

王老吉奖学金

4.若无提供《个人获奖证明》或其它证书证明,则视为不符合条件。

(三)双有毕业生所需材料:

1.《“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2

2.评选条件15条中任意一项的相关证明(见《暨南大学“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评选细则(修订)》)

3.由所在单位另附突出事迹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

(四)提交方式:

学生将评奖所需材料电子版于6月8号之前发送至1170974478@qq.com邮箱(注意文件名需要备注成:姓名+优秀毕业生或双有毕业生),无须自行打印纸质材料。

(五)其它要求:

因宣传展示需要,请申请优毕、双有的所有申请人拟写一份个人信息文档,文档内容包括:姓名、学院、专业、毕业去向;50字以内毕业感言;200字左右个人简介,其中要包含个人在校期间所获三项奖项,从国际、全国、省级、校级从高到低自行排序三项;高清个人半身照片1张。个人信息文档及照片于68号前发送至1170974478@qq.com邮箱,标题为“学院+优毕/双有+姓名”。

 

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修订)

为了表彰在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学校决定于每年五月、六月间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工作。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毕业并获得学位的本科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就读期间,曾三次(六年制医学专业五次,五年制医学专业四次)获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班长”(含全国、省“三好”“优干”,下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或“优秀共青团宣传工作者”称号,“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标兵奖或“暨南好班长”称号(所获称号可不同但必须为不同学年度所荣获的称号),并获一等奖学金(含等同一等奖学金的奖项,见上述等同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奖项列表)一次,毕业论文成绩90分及以上者。(3+1

2.就读期间,曾二次(六年制医学专业四次,五年制医学专业三次)获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长”(含全国、省“三好”“优干”,下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或“优秀共青团宣传工作者”称号,“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标兵奖或“暨南好班长”称号(所获称号可不同但必须为不同学年度所荣获的称号),并获一等奖学金二次(六年制医学专业四次,五年制医学专业三次),毕业论文成绩90分及以上者。(2+2

3.就读期间,曾一次获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长”(含全国、省“三好”“优干”,下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或“优秀共青团宣传工作者”称号,“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标兵奖或“暨南好班长”称号,并获一等以上奖学金三次(六年制医学专业五次,五年制医学专业四次),毕业论文成绩90分及以上者。(1+3

奖学金与荣誉称号相加总数须等于本专业学制年数。

4.就读期间没有违纪行为及不及格记录。

凡符合上述条件13中之一并符合条件4者,均可列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三、评选办法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系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学生处报学校审批。

四、表彰形式

由学校授予“暨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暨南大学“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评选细则(修订)

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具有综合素质的合格人才,树立先进典型,充分体现侨校特色,展现当代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学校决定评选“有作为、有贡献”的毕业生。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毕业并获得学位的本科学生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就读期间,各科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达2.5以上,没有违纪行为记录,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其科技发明创造或学术科研成果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者。

2.社会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成绩突出被省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者。

3.在省级(含省级)以上的体育、文艺、演讲、辩论等竞赛中取得前三名者。

4.爱国爱校,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5.身处逆境,克服困难,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的特困或残疾学生。

三、评选办法和时间

1.按照公开民主的程序在全校学生中进行评选。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暨南大学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登记表》,须经系主管领导或学生导师提名,并附2000字左右申请人的先进事迹推荐材料。

2.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出本院推荐的候选人,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时间前将候选人名单、先进事迹材料及获奖证明等送学生处。其中在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国家级各项竞赛中获前三名者(集体项目排名前10%者)不受学院推荐名额限制。

3.各学院在推荐候选人时应充分考虑到各类型、各国各地区学生的代表性。

4.由学校主管领导、相关部处领导及参评候选人所涉及专业、学科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审查,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评定出我校“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

四、表彰形式

学校授予“暨南大学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纪念品,并对该项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有作为有贡献毕业生评审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