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院级荣誉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发布人:

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度级荣誉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暨医卫2020〕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级荣誉奖项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奖项名称

拟奖励名额

突出贡献奖(集体)

≤3个

突出贡献奖(个人)

≤3人

优秀教学工作者

≤12

优秀科研工作者

≤12

优秀学科主任

≤3人

优秀实验技术工作者(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5

优秀管理工作者

2

优秀班主任

≤3人

学生最喜爱的老师

≤10人

二、相关要求

1. 各单位1223日前申报人荣誉奖项申报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学院办公室邮箱omed@jnu.edu.cn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评奖材料”,纸质版交到学院525办公室

2. 每位教职工只能申报1项荣誉奖项。各系、所、中心、研究院对个人奖项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岗位数的10%,少于10人的单位,可提名突出贡献奖(个人)1名、优秀教学工作者1名、优秀科研工作者1名、优秀实验技术工作者(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名。

3. 优秀学科主任由学院根据中层干部本年度述职情况评选;优秀班主任由学院办公室根据2021年度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结果确认;学生最喜爱的老师由学院办公室根据2021年学院学生最受欢迎老师评选结果确认。

4. 申报表所填写业绩需为申报人集体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内取得的各项成果。

5. 2020年受到表彰的老师今年不可参评同一奖项。

6. 各系、所、中心、研究院,各基层党组织、各管理团队可参评突出贡献奖(集体),需进行公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6.申报人、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党风廉政等各方面严格把关。

7.材料报送事宜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5223480

 

 

 

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

2021126



暨医卫(2020)7号 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pdf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荣誉体系申报表“突出贡献奖”(集体).docx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荣誉体系申报表(个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