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 院级荣誉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4 发布人:

院内各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暨医卫〔2022〕5号)《<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补充设立“优秀思政工作者”荣誉奖项及相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暨医卫〔2022〕2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院级荣誉奖项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奖项名称

拟奖励名额

突出贡献奖(集体)

≤3个

突出贡献奖(个人)

≤3人

优秀教学工作者

≤11人

优秀科研工作者

≤11人

优秀学科主任

≤3人

优秀实验技术工作者(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6人

优秀管理服务工作者

≤3人

优秀班主任

≤3人

学生最喜爱的老师

根据2025年学院学生最喜爱老师评选结果提名

优秀思政工作者

≤5人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于12月14日前将申报人的荣誉奖项申报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liyx1024@jnu.edu.cn,命名方式为“系所、中心名+评奖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518办公室。

2.每位教职工只能申报1项荣誉奖项。各系、所、中心、研究机构、部门对各类别奖项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岗位数的10%,少于10人的单位,按1人推荐。

3.优秀学科主任由学院根据中层干部本年度述职情况评选;优秀班主任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2025年度班主任工作情况提名;学生最喜爱的老师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2025年学院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结果提名。

4.申报表所填写业绩需为申报人或集体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填表日期间取得的各项成果。

5.2024年受到表彰的老师今年不可参评同一奖项。

6.申报突出贡献奖的单位,需进行述职评议,述职时间另行通知。

7.申报人、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党风廉政等各方面严格把关。

8.材料报送事宜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220246。


                                              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12月4日


暨医卫〔2022〕05号文-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暨医卫〔2022〕24号文-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关于《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补充设立“优秀思政工作者”荣誉奖项及相关实施工作的通知.pdf

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度“突出贡献奖”(集体)申报表.docx

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度荣誉奖项申报表(个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