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6 发布人: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暨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内招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2026 修订),制订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按要求落实学院推免生的报名、审核、推荐、公示等工作,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工作由学院办公室实施。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学科竞赛等方面进行审核鉴定。
(一)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国兵 李秀玉
副组长:王广
成员:郑凡强 范骏 刘涛 白剑
(二)本科生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王广 刘涛
成员:魏伟 曾芳芳 林嵩
二、基本原则
推免工作严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推荐选拔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
(六)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六年制前五学年)主修专业课程(不含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微专业)总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
(七)无不合格成绩记录。
四、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根据各专业方向人数比例进行定额分配。超出定额分配的部分,设为开放申请名额。如后期有追加的名额,计入开放申请名额。
五、综合评价
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综合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学业成绩和考核成绩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 85%,考核成绩占 15%,即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考核成绩×15%。
学业成绩指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六年制前五学年)修读的主修专业(不含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微专业)所有课程绩点折合的百分制成绩。
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顺序依次为:学业成绩、学术成果、社会服务贡献。
(一)科研创新成果考核成绩
表一、学术论文计分标准(分/篇)

注:①学术论文需与专业相关,须在暨南大学(含附属医院)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须为暨南大学,论文以中国科学院分区为准,国外学术期刊和电子期刊的级别认定以暨南大学图书馆出具的证明为准。②作者署名顺序以论文发表时实际顺序为准。独立第一作者按100%计分;共同第一作者(老师参与排名,以实际顺序为准),排名第一作者以50%分值计,第二作者按30%分值计,第三作者按20%分值计;A1-I区论文,如第一作者为非本科生,第二作者按30%分值计,第三作者按20%分值计。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③每名申请者可以提交3篇学术论文加分且总分不能超过40。
表二、学术类竞赛计分标准

注:①以上学术类竞赛主要指由学校、学院官方组织的代表学校参赛的活动。同一竞赛项目获奖加分标准按最高级别加分。②个人获奖的按标准分计算;团队获奖的,第一完成人按标准分计算,第二完成人按20%计算,第三完成人按10%计算,第四完成人按5%。③未列入上表的竞赛项目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④每位申请人最多可计算1项学术类竞赛获奖分数。
表三、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注:①以上科研项目主要指由学校、学院官方组织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仅计算项目负责人;如项目有多个共同负责人的,则均分相应等级的分数,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② 每位申请人最多可计算1项科研项目分数。
(二)社会服务贡献加分
表一: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表二:校园服务贡献

注:①所有分数均须按当年8月31日前计。②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③每位申请人需经学生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才给予计分。④每位申请人最多可计算1项校园服务贡献分数。
表三:体育、艺术、文化活动获奖

注:①团队获奖的,由团队成员平分分数,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②每位申请人最多可计算1项体育、艺术、文化活动获奖。③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国家级和省级的体育、艺术、文化活动才能计分。
表四:社会志愿服务

注:①每位申请人最多可计算1项社会志愿服务加分。
表五:综合性荣誉称号

注:①每位申请人最多可计算1项综合性荣誉称号加分。
六、遴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 提交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2.审核、鉴定材料。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 果、论文、学科竞赛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符合推免生综合评价体系的材料,应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由小组成员签字后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综合评价体系。
3.学院遴选推荐。由学院根据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定额分配人选在各专业方向内部根据综合考核分数排名由高到低进行推荐;开放申请名额推荐人选从各专业方向未被定额推荐的申请人中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推荐,确定初选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将拟推荐名单等额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学校审定
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式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三)公示
学校将审定的推荐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
七、附则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珍惜学校的推免指标,与学校签署诚信保证书,承诺不放弃推免研究生资格。若违反诚信,将影响学生评优评先等资格。
2.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对弄虚作假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细则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暨南大学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2026修订)》暨教〔2026〕25号文件精神,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