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8 发布人:汪佳佳
各位同学:
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学生医保续保工作即将展开,为了使同学们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2020年度参保不成功的学生,如2021年度还需参保的,请于2020年6月25日前填写《暨南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见附件)给公医办。逾期未登记者,视同放弃2021年度参保资格。
续保登记
1、延期毕业、转专业、休学、复学等需续保的学生,请于2020年6月25日前填写《暨南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及延期毕业、转专业、休学、复学证明给公医办。
2、硕博连读学生提供硕博连读证明给公医办。
办理续保手续的同学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公医办邮箱:Ogyb@jnu.edu.cn。过期视作停保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公医办(联系电话:85220116)。
享受政府资助免交保费学生请于2020年10月后需提供以下资料直接交至公医办(行政楼5楼)
1、本市户籍困难大中专学生
(1)本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农村村民)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广州市城镇(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3)孤儿提供《儿童福利证》或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城镇“三无”人员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5)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五保供养证》。
(6)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证明。
(7)持证1-4级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提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
(9)因公牺牲或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10)持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提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或加注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信息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2、非本市户籍困难大中专学生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身份证明。
(2)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身份证明。
(3)持证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以上持证人员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三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另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困难家庭证》(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需提供2020年度已年检且证件中最好标有10月以后领取低保收入记录。
逾期未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经医保局审核不合格的学生,均按正常缴费学生办理续保,不能免缴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