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6 发布人:
各基层党组织,院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工作交流学习,提升领导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的高素质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鞭策作用,根据《暨南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暨党发〔2017〕13号)、《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暨党发〔2020〕32号)规定,参考学校《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规定》(暨党发〔2021〕36号),学院党委决定开展 2021年度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述职暨“干部能力提升计划”交流学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考评对象
学院党委各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师生联合党支部负责人,学院各系、所、中心正职领导。不包括学生党支部书记、系所中心副职、实验室主任、依托学科所设立的研究所及研究中心负责人。
二、述职时间
本次考核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至2021 年12 月。
三、述职内容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依据《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 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暨党通〔2021〕53 号)、《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暨党发〔2020〕32号),考核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规范党员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发展“双高”情况、党建品牌建设情况等工作实绩,以及个人在党组织内的履职担当情况,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分为履职尽责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主要措施三部分。
学院各系、所、中心正职领导,主要对照《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下属专业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的要求,考核本单位政治思想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工作实绩,团队文化建设等情况,以及个人岗位履职担当情况。
四、考评结果及应用
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 个等级,其中评定为“好”的比例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50%,并作为党支部工作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经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后,按教工党支部总数的20%比例向学校党委推荐教工党支部书记作为表彰对象,原则上不可连续推荐为表彰对象。
学院各系、所、中心正职领导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 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 10%,作为学院2021年度荣誉体系评选“优秀科主任”的主要依据。
各单位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总体成绩,作为学院2021年荣誉体系评选“突出贡献集体”的主要依据。
五、工作安排
以PPT报告形式进行现场述职评议。各系、所、中心正职领导,兼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对单位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及个人履职情况一并述职,时间7分钟。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不兼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领导干部,就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单独述职,时间5分钟。
参与述职的中层领导干部需于12月23日中午下班前将述职PPT发送至邮箱omed@jnu.edu.cn。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报告电子版于12月22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omed@jnu.edu.cn,签名纸质版于交到医学院525办公室。
六、时间与地点
述职交流会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上午8:30,地点为医学院楼530会议室。
七、工作联系人
李杲、白剑,联系电话:85223480
中共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党委中层领导干部述职名单.docx
附件2: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PDF
附件3: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4: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下属专业技术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岗位职责.doc